撰写选举代表的委托书时,请确保以下内容:明确委托人身份及被委托人信息;详细说明委托事项,包括选举时间、地点及代表职务;明确委托权限范围;委托人签名并注明日期。确保委托书内容清晰、合法,以保障选举过程的顺利进行。
本文目录导读:

选举代表的委托书是选民在无法亲自参与选举时,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一种法律文书,委托书的内容需要明确、合法,以确保选举的公正性,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选举代表的委托书如何撰写。
委托书撰写步骤
应明确表示为“选举代表委托书”,以便收件人了解文书性质。
2、开头
开头部分应注明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说明委托事由,即为何需要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3、委托事项
委托事项应具体、明确,包括:
(1)选举代表的具体职务,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2)选举代表的候选人姓名;
(3)受托人的投票意愿,即投给哪个候选人。
4、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应注明起止时间,如“自即日起至本次选举结束之日止”。
5、附件
如有必要,可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选民证等。
6、签名与日期
委托人与受托人应在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
7、证人
如有需要,可邀请见证人参与,并在委托书上注明见证人姓名、联系方式。
委托书撰写注意事项
真实
必须真实,不得伪造、篡改,如有虚假信息,将影响选举的公正性。
2、不得滥用委托权
委托人不得滥用委托权,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更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填写选票。
3、保密原则
涉及个人隐私,受托人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他人。
4、依法维权
如发现委托书存在问题,委托人可依法维权,要求受托人改正或撤销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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