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提交委托书,需先向法院提交委托书正本,并附送副本。委托书需写明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联系方式,以及代理事项和权限。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在三日内审查并决定是否接受。如法院决定接受,将通知代理人领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需在领取后三日内将委托书副本送达被告。
本文目录导读: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有时需要委托他人代为参与诉讼活动,委托书是被告授权他人代为诉讼的重要法律文件,本文将详细解析被告如何正确提交委托书,包括委托书的撰写、格式要求以及提交的流程。
委托书的撰写
1、委托书的基本要素
委托书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1)委托人(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所地等基本信息;
(2)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所地等基本信息;
(3)委托事项及权限;
(4)委托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6)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2、委托书的内容要求
(1)委托事项明确:委托书应明确写明受托人代为参与诉讼的具体事项,如代为出庭、提交证据、答辩等。
(2)委托权限明确:委托书应明确写明受托人的权限,如代为签订调解协议、代为放弃诉讼请求等。
(3)委托期限明确:委托书应明确写明委托期限,如一年、两年等。
(4)委托人、受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书需由委托人、受托人签名或盖章,以证明委托关系的真实性。
委托书的格式要求
委托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格式如下:
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所地)
受托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所地)
鉴于:
委托人因(原因)无法亲自参与诉讼活动;
受托人愿意代为参与诉讼活动。
现委托受托人代为以下事项:
1、代为出庭;
2、代为提交证据;
3、代为答辩;
4、代为签订调解协议;
5、代为放弃诉讼请求。
受托人代为参与诉讼活动的权限如下:
1、代为签订调解协议;
2、代为放弃诉讼请求。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生效之日起至(具体日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日期)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日期)
委托书的提交流程
1、委托人将委托书提交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2、受托人持委托书到人民法院立案庭办理委托手续。
3、人民法院对委托书进行审查,确认委托关系真实、有效后,予以登记。
4、人民法院将委托书送达对方当事人,并通知其认可或提出异议。
5、受托人根据委托书的内容,代为参与诉讼活动。
注意事项
1、委托书需在诉讼活动开始前提交,否则可能影响诉讼时效。
2、委托书需真实、有效,不得伪造、篡改。
3、委托书的内容应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歧义。
4、委托人、受托人签名或盖章是委托书生效的必要条件。
被告在提交委托书时,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委托关系的真实、有效,通过正确提交委托书,被告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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