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伤报告委托书开具指南旨在规范流程,包括明确委托人身份、受伤情况描述、报告用途等。注意事项涵盖确保信息真实准确、选择合法医疗机构、遵守委托时限等,以确保报告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
本文目录导读:

验伤报告委托书是委托人向医疗机构或专业机构申请进行伤情鉴定时,所出具的一种正式文件,在现实生活中,因各种原因,委托人可能无法亲自前往医疗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此时就需要开具验伤报告委托书,本文将详细介绍验伤报告委托书的开具流程、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法律知识。
验伤报告委托书开具流程
1、准备材料
委托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伤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伤者照片(清晰、全身);
(4)事故发生经过说明;
(5)医疗机构或专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模板。
2、填写委托书
委托人根据提供的模板,认真填写以下内容:
(1)委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2)伤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3)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
(4)申请鉴定事项;
(5)委托人签名、日期。
3、递交委托书
委托人将填写好的委托书及准备的材料递交至医疗机构或专业机构。
4、等待鉴定结果
医疗机构或专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伤情鉴定,并将鉴定结果通知委托人。
注意事项
1、委托书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隐瞒或虚构事实。
2、委托人需在委托书上签名,以示确认。
3、委托书需在有效期内递交,逾期无效。
4、委托人需了解鉴定机构的相关规定,如鉴定费用、鉴定期限等。
5、委托人需关注鉴定结果,如有异议,可依法申请重新鉴定。
相关法律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的,应当在法定期间届满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验伤报告委托书的开具是进行伤情鉴定的重要环节,委托人需按照规定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委托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有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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