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书面委托书丢失,可先联系选举委员会说明情况。一般情况下,需重新填写委托书并附上身份证明,经核实后可补办。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请咨询当地选举委员会或查看相关选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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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选举是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在选举过程中,书面委托书是选民行使选举权的重要凭证,在实际操作中,书面委托书丢失的情况时有发生,书面委托书丢失后怎么办呢?本文将为您全面解答这个问题。
书面委托书丢失的原因
1、选民保管不当:选民在收到书面委托书后,未妥善保管,导致丢失。
2、传递过程中丢失:选民将书面委托书传递给受委托人时,在传递过程中丢失。
3、受委托人保管不当:受委托人在收到书面委托书后,未妥善保管,导致丢失。
书面委托书丢失后的处理方法
1、立即报告选举委员会
选民在发现书面委托书丢失后,应立即向选举委员会报告,选举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指导选民进行后续处理。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选民在报告书面委托书丢失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选民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
(2)书面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3)书面委托书丢失的原因说明。
3、选举委员会审核
选举委员会收到选民提供的证明材料后,将对书面委托书丢失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选民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1)选民本人或受委托人填写《选举书面委托书补办申请表》。
(2)选举委员会审核申请表,确认选民身份和委托关系。
(3)选举委员会在确认无误后,重新打印书面委托书。
4、受委托人领取书面委托书
受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和书面委托书,到选举委员会领取新的书面委托书。
5、参加选举
受委托人凭新的书面委托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选举。
注意事项
1、书面委托书丢失后,选民需在第一时间向选举委员会报告,以免影响选举。
2、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完整,以便选举委员会审核。
3、受委托人在领取新的书面委托书后,应妥善保管,确保选举顺利进行。
4、若书面委托书在选举前丢失,受委托人可向选举委员会申请延期选举。
书面委托书是选民行使选举权的重要凭证,选民在收到书面委托书后,应妥善保管,若书面委托书丢失,选民需及时向选举委员会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办,希望本文能为您解答关于书面委托书丢失的疑问,让您在选举过程中顺利行使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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