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通常需盖章,以证明其合法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委托书需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签名或盖章。实务中,盖章有助于避免纠纷,提高委托书的权威性。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本文目录导读:

在法律实践中,授权委托书是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法律事务的重要文书,关于授权委托书是否需要盖章,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本文将从法律解读和实务操作两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法律解读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法律解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授权委托书是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法律事务的重要依据,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授权委托书是否需要盖章。
从法律性质上看,授权委托书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示,盖章只是证明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手段之一,并非授权委托书生效的必要条件。
实务操作
1、是否盖章的影响
在实际操作中,是否盖章对授权委托书的效力有以下影响:
(1)盖章: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更能证明其真实性,有利于维护委托人、代理人及受托人的合法权益。
(2)未盖章:未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在证明真实性方面存在一定困难,但只要能证明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示,仍具有法律效力。
2、实务操作建议
为保障授权委托书的效力,以下建议可供参考:
(1)在授权委托书上盖章:为避免争议,建议在授权委托书上盖章,以证明其真实性。
(2)保留证据: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盖章后,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委托人签字、盖章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3)明确委托事项:授权委托书应明确载明委托事项,避免因委托事项不明确而引发争议。
授权委托书是否需要盖章,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更能证明其真实性,有利于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为保障授权委托书的效力,建议在授权委托书上盖章,并保留相关证据,未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在证明真实性方面存在一定困难,但只要能证明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示,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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