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授权委托书需按手印以确认身份,确保法律效力的真实性,有效维护委托人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目录导读: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授权委托书是当事人为了委托他人代理诉讼活动而必须签署的法律文件,而开庭授权委托书作为其中的一种,更是关系到当事人能否在庭审过程中有效行使诉讼权利的关键,近年来,关于开庭授权委托书是否需要按手印的问题,引起了法律界的广泛关注,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以帮助广大当事人了解并正确处理。
开庭授权委托书概述
开庭授权委托书,是指当事人为了在法庭上代理诉讼活动,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他人代为诉讼的书面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按手印的必要性
1、确保法律效力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签名或盖章是授权委托书生效的必要条件,签名或盖章能够证明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确保其具有法律效力,而按手印作为签名或盖章的一种补充形式,能够更加直观地体现委托人的真实意愿,进一步增强授权委托书的可信度。
2、防止伪造、篡改
在司法实践中,个别当事人为了达到非法目的,可能会伪造、篡改授权委托书,按手印可以作为一种辅助手段,有助于识别伪造、篡改的痕迹,从而保障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
3、便于核实身份
在庭审过程中,法院需要核实代理人的身份,按手印有助于法院迅速、准确地识别代理人身份,避免因身份不明而影响庭审秩序。
按手印的注意事项
1、确保手印清晰
按手印时,要确保手印清晰、完整,避免因手印模糊而影响核实。
2、遵循规范格式
按手印时,应按照规范格式进行,通常情况下,按手印的位置应在授权委托书的末尾,并在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下方。
3、注意手印与签名或盖章的一致性
在按手印时,要确保手印与签名或盖章的一致性,避免因手印与签名或盖章不符而引起纠纷。
开庭授权委托书按手印,是确保法律效力、防止伪造、篡改、便于核实身份的重要手段,当事人应当重视这一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和规范格式,正确处理授权委托书的按手印事宜,法院在受理案件时,也应加强对授权委托书的审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
开庭授权委托书按手印,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广大当事人和司法工作者都应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共同努力,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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