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公证委托书需遵循法律程序,包括书面通知、公证处备案等。注意事项包括明确撤销原因、确保通知送达、保留相关证据。务必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撤销过程合法有效。
本文目录导读:

委托书是委托人将其权利和义务委托给他人行使的一种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具有法律效力,但在某些情况下,委托人可能需要撤销该委托书,本文将探讨撤销经过公证的委托书的法律程序及注意事项。
撤销经过公证的委托书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应当赔偿因解除合同给受托人造成的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证机构应当对公证事项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公证,公证事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公证,公证事项变更、撤销的,应当依法办理。”
撤销经过公证的委托书的法律程序
1、提出撤销申请:委托人向公证机构提出撤销经过公证的委托书的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机构对委托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条件后,予以受理。
3、公告:公证机构在受理撤销申请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公告撤销委托书,公告期为30天。
4、公告期满:公告期满后,公证机构根据委托人的申请,依法撤销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5、出具撤销证明:公证机构出具撤销证明,证明委托书已依法撤销。
撤销经过公证的委托书的注意事项
1、委托人需提供充分证据:委托人提出撤销申请时,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撤销委托书的必要性,如委托人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行委托事项等。
2、受托人权益保护:在撤销委托书的过程中,公证机构应充分保护受托人的合法权益,如受托人因委托书被撤销而遭受损失,委托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30天,委托人应在公告期内行使撤销权,否则视为放弃撤销权。
4、撤销后的法律效力:撤销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受托人不再承担原委托书约定的义务。
撤销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是委托人依法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在撤销过程中,委托人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充分保护受托人的合法权益,本文对撤销经过公证的委托书的法律程序及注意事项进行了探讨,希望能为相关人士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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